农村有机废弃物如何资源化利用?两部门开展案例征集工作
发表时间:2021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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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乡村振兴局:

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要求,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强化实用技术供给,提高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等资源化利用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拟组织开展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案例征集推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案例要求

推介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案例,应符合以下四个方面要求。

(一)经济实用。符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当地人口规模、居住现状、生活习惯和产业布局相适应,设施设备建设投资经济实用、运行高效、单位处理费用低、维修管护简单方便。

(二)绿色生态。坚持生态优先,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创新集成循环高效、节能低碳的资源化处理技术,实现农村有机废弃物就地就近安全利用,不产生环境污染和人员健康风险。

(三)综合治理。坚持系统化思维,优先聚焦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等资源化利用,可兼顾统筹秸秆、尾菜、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处理,提高设施设备利用效率。

(四)农民认可。技术案例实施地点位于农村,已建成并持续运转2年以上,属于新技术新模式探索的试点应建成并持续运转1年以上,当地普遍受益,农民群众普遍满意和认可,所采用技术模式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二、报送要求

(一)组织推荐。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高度重视,指导市、县有关部门和规划设计建设单位、企业等积极总结提炼技术案例,并做好审核把关。每个省份可择优推荐2—3个技术案例,并于2021年7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电子版发送至ncfqwly@163.com。

(二)申报材料。每个技术案例请按照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案例参考提纲(见附件)填写,附相关图片,篇幅不超过3000字。材料应真实准确、数据可靠。

三、成果应用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联合发布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案例名单,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推介。

四、联系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联系人:王佳锐

联系方式:010-59191201

(二)国家乡村振兴局开发指导司

联系人:李茂林

联系方式:010-84155537

(三)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王鑫宇

联系方式:010-59197283、13039858376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11号院

原标题:《农村有机废弃物如何资源化利用?两部门开展案例征集工作》